問題詳情

26. 根據現行的「特殊教育法」所界定的「身心障礙」類別總計有幾類?(本題已依現行特殊教育法修改選項)
(A) 10 類
(B) 13 類
(C) 15 類
(D) 16 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5769
統計:A(26),B(393),C(30),D(19),E(0)

用户評論

oh ya】評論

考教甄考到腦袋、眼睛、耳朵、嘴巴、四肢都壞了,身體壞了了,也無法管理情緒,學習一定受影響~

張亮亮】評論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  一、智能障礙。  二、視覺障礙。  三、聽覺障礙。  四、語言障礙。  五、肢體障礙。  六、身體病弱。  七、情緒行為障礙。  八、學習障礙。  九、多重障礙。  十、自閉症。  十一、發展遲緩。  十二、其他障礙。共12類

吳星霈】評論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一、智能障礙。二、視覺障礙。三、聽覺障礙。四、語言障礙。五、肢體障礙。六、腦性麻痺。七、身體病弱。八、情緒行為障礙。九、學習障礙。十、多重障礙。十一、自閉症。十二、發展遲緩。十三、其他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