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定之選舉、罷免訴訟,其審判權屬: 
(A)憲法法庭      
(B)普通法院
(C)行政法院      
(D)中央選舉委員會附設之選舉法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9008
統計:A(76),B(1479),C(161),D(144),E(0)

用户評論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哪些案件是屬於公法爭議,但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來源:司法院)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下列事件雖然是公法爭議,但是,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 現-政黨違憲解散事件。行-刑事補償事件。公-公務員懲戒事件。關-依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免-選舉或罷免無效、當選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及罷免案否決無效之訴訟。賠-國家賠償事件。但如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者,則行政法院有審判權。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率-律師懲戒事件。

shiba】評論

請問,不是只有「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訴才走民事訴訟嗎?其他選舉罷免之爭議仍歸屬行政訴訟的範圍?

Show Ayu】評論

智(智慧財產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

林美】評論

這題題目按照高手們的解析 不是應該是無效才是走普通法院嗎?可是題目沒有說明是否無效 同八樓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