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何者須經訴願,始得提起行政訴訟?
(A)事業未經許可排放廢污水,經環保機關裁處罰鍰
(B)事業與他事業聯合漲價,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行聽證後,裁處罰鍰
(C)行為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經警察機關裁處罰鍰
(D)車輛所有人因違規停車,經警察機關舉發,裁處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0),B(2),C(0),D(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下列何者須經訴願,始得提起行政訴訟?

用户評論

107高普社會行政雙榜】評論

B 經聽證之行政處分,免除訴願程序,直接提訴訟C 社維法55條:準用刑事訴訟法,不須訴願D 行政訴訟法237條之3:交通裁決事件,免除訴願程序

andrew18011】評論

補充:(A)選項 來自訴願法第1條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B)選項-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行聽證後,裁處罰鍰<其救濟程序免除訴願>法條依據如下:行程法第108 條   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  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並通知當事人。第 109 條   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