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甲欲殺乙,誤認丙為乙而殺之,丙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等情形,學理上稱之為打擊錯誤
(B)甲對丙的死亡結果僅成立刑法第 276 條第 1 項之過失致死罪
(C)此等情形,學理上稱之為不等價的客體錯誤
(D)甲對丙的死亡結果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之殺人既遂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
統計:A(2),B(3),C(2),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Mao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一、客體錯誤 1.等價的客體錯誤 認錯人 主觀上:故意 客觀上:殺死人 =成立殺人既遂 2.不等價的客體錯誤=只能成立過失 eg以為稻草人是人(過失不成立毀損罪)二、打擊錯誤 eg甲欲殺乙,持槍射擊,但技術不好射中了在旁邊的丙,造成丙死亡 對於乙 主觀上:故意 客觀上:未遂 =殺人未遂 對於丙 主觀上:過失 客觀上:既遂=過失殺人 =想像競合 從一重罪=甲成立過失殺人
【用戶】奈特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刑法 第25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用戶】神山日光Ninko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成立二罪但殺人既遂吸收殺人未遂一事不二罰
【用戶】費歐娜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怎麼分辨 "等價" 與 "不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