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o】評論
一、客體錯誤 1.等價的客體錯誤 認錯人 主觀上:故意 客觀上:殺死人 =成立殺人既遂 2.不等價的客體錯誤=只能成立過失 eg以為稻草人是人(過失不成立毀損罪)二、打擊錯誤 eg甲欲殺乙,持槍射擊,但技術不好射中了在旁邊的丙,造成丙死亡 對於乙 主觀上:故意 客觀上:未遂 =殺人未遂 對於丙 主觀上:過失 客觀上:既遂=過失殺人 =想像競合 從一重罪=甲成立過失殺人
【奈特】評論
回樓上:刑法 第25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成立二罪但殺人既遂吸收殺人未遂一事不二罰
【費歐娜】評論
請問怎麼分辨 "等價" 與 "不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