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甲欲殺乙,誤認丙為乙而殺之,丙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等情形,學理上稱之為打擊錯誤
(B)甲對丙的死亡結果僅成立刑法第 276 條第 1 項之過失致死罪
(C)此等情形,學理上稱之為不等價的客體錯誤
(D)甲對丙的死亡結果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之殺人既遂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
統計:A(2),B(3),C(2),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Mao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一、客體錯誤    1.等價的客體錯誤 認錯人     主觀上:故意    客觀上:殺死人  =成立殺人既遂    2.不等價的客體錯誤=只能成立過失  eg以為稻草人是人(過失不成立毀損罪)二、打擊錯誤 eg甲欲殺乙,持槍射擊,但技術不好射中了在旁邊的丙,造成丙死亡    對於乙   主觀上:故意  客觀上:未遂 =殺人未遂    對於丙   主觀上:過失  客觀上:既遂=過失殺人    =想像競合 從一重罪=甲成立過失殺人

【用戶】奈特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刑法 第25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用戶】神山日光Ninko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成立二罪但殺人既遂吸收殺人未遂一事不二罰

【用戶】費歐娜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怎麼分辨 "等價" 與 "不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