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鐵路法,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之行為者,可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 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B)二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罰鍰
(C)一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罰鍰
(D)二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9965
統計:A(1049),B(38),C(25),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ps680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規已修改:建議修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三、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或機車,致生危害安全之虞,不聽勸離。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七、於車廂或站區隨地吐痰、檳榔汁、拋棄紙屑、任意張貼物品或其他未經允許書寫、污穢車廂、站區  或路線設備之行為。八、未經許可或未依鐵路機構規定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廂,不聽勸阻。九、未經許可在...

【用戶】Zheng-jie Luo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71條(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   三、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或機車,致生危害安全之虞,不聽勸離。   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   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   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   七、於車廂或站區隨地吐痰、檳榔汁、拋棄紙屑、任意張貼物品或其他未經允許書寫、污穢車廂、站區或路線設備之行為。   八、除依法令規定外,未經許可或未依鐵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