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sy】評論
憲法 68條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A.B憲法增修條文 4條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C憲法 71條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D
【fatestaynight】評論
d選項參照憲法第7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