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為 17 歲,因飆車爭執與乙一起砍傷行人丙。甲與乙對丙應負何種賠償責任?
(A)共同責任
(B)連帶責任
(C)可分之債的責任
(D)不可分之債的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6774
統計:A(144),B(840),C(4),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責任、遺產分割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民法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