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生母得於多久期間內,對生父向法院提起認領子女之訴?
(A)無期間之限制
(B)自子女出生後七年期間
(C)自子女出生後一年
(D)自子女出生後二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
統計:A(765),B(13),C(29),D(18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認領

用户評論

Emily Chuo】評論

<比較 婚生子女否認之訴:知悉起二年內為之

小李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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