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在貨樣買賣之情形,若出賣人交付之標的物,雖與所供貨樣種類相同,惟未具與貨樣有同一之品質,而當事人間對此未另有特約,法律效果如何?
(A)買賣契約無效,且出賣人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B)買賣契約無效,但出賣人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C)買賣契約有效,但出賣人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D)買賣契約有效,且出賣人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2803
統計:A(10),B(42),C(40),D(69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附條件買賣、法律行為〜意思表示之瑕疵_單方v.s雙方通謀虛偽、申論題

用户評論

【用戶】fighter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388條  按照貨樣約定買賣者,視為出賣人擔保其交付之標的物與貨樣有同一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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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388條  按照貨樣約定買賣者,視為.....看完整詳解

【用戶】小李子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354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