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乙、丙先後分別完成某一懸賞廣告所聲明之一定行為,關於該懸賞廣告所聲明之報酬請求權,下列何者之敘述為正確?
(A)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
(B)由甲、乙、丙共同取得
(C)由廣告人決定誰取得
(D)由甲、乙、丙抽籤決定誰取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38
統計:A(1557),B(142),C(39),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認領、請求權
用户評論
【用戶】Amber 陳安柏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64 條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
【用戶】Amber 陳安柏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164 條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 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 數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