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99條(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種類及其效力)Ⅰ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Ⅱ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Ⅲ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用戶】Eva W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99條(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第102條(附期限法律行為之效力及其保護) 附始期之法律之行為,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 附終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第一百條之規定,於前二項情形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