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乙、丙三人對丁負有各自分擔比例為三分之一之 300 萬元連帶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連帶債務罹於消滅時效後,甲對丁為債務之承認時,該中斷時效之效力及於乙、丙
(B)甲以時價 300 萬元之珠寶對丁為代物清償時,如事前未得乙、丙同意,甲不得向乙、丙求償
(C)甲對丁清償 300 萬元時,如乙無資力,則甲得對丙求償 200 萬元
(D)甲對丁先清償 90 萬元時,甲得對乙、丙分別求償 3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8462
統計:A(186),B(40),C(45),D(420),E(0)

用户評論

【用戶】蔡瑩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 甲乙丙 合計分攤比例 1/3 1/3 1/3  欠債均分100100100 300      償還金額90    分攤303030  欠債餘額707070 210

【用戶】Taka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不太懂C與282條的解釋,有人可以解惑一下嗎?

【用戶】blueangel1162

【年級】

【評論內容】第280,281 條 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並自免責拾起之利息。甲得對丙求償 1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