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甲、乙締結由甲出售 10 打市面上普遍流通之紅酒予乙之買賣契約,甲依約於約定期日將標的物運送至乙之住所地時,乙以自己尚未備妥儲藏場所為由拒絕受領。甲不得已乃將物品運回繼續保管,卻於保管期間中該等紅酒全數破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即使紅酒之破裂係因甲之重大過失所致,乙亦不得向甲主張損害賠償
(B)如紅酒之破裂係因不可抗力所致,乙之價金債務消滅
(C)甲之種類債務尚未特定
(D)甲之債務成為給付不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7407
統計:A(170),B(74),C(71),D(431),E(0)

用户評論

【用戶】Cash Ch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只要拒絕受領,然後出賣人也同意,就沒有風險移轉的問題?

【用戶】蠢純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錦ˇ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

【用戶】Liz Lin

【年級】

【評論內容】226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至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