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7-1 條 公費生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公費待遇,並喪失接受分發之權利:一、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但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不在此限。二、德育操行成績,任一學期未達八十分,或曾受記過以上處分。三、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四、每學年義務輔導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學生課業,未達七十二小時。前項第一款規定,於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之第一學年成績,不適用之。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7-1 條 公費生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公費待遇,並喪失接受分發之權利:一、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但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不在此限。二、德育操行成績,任一學期未達八十分,或曾受記過以上處分。三、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四、每學年義務輔導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學生課業,未達七十二小時。前項第一款規定,於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之第一學年成績,不適用之。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7-1 條 公費生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公費待遇,並喪失接受分發之 權利: 一、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但成績達 八十分以上者,不在此限。 二、德育操行成績,任一學期未達八十分,或曾受記過以上處分。 三、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看完整詳解
【用戶】皮諾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1 月 10 日第 8 條 第一項公費生修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公費受領,並喪失接受分發之權利:一、每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或專門課程學分數未達二學分。二、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但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不在此限。三、曾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或記過以上處分。四、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B1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離島地區公費生取得 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