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據大學法之規定,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多少個月前,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
(A)6 個月
(B)8 個月
(C)10 個月
(D)由各大學校務會議訂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4207
統計:A(62),B(7),C(180),D(9),E(0)

用户評論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9 條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前項委員會各類成員之比例與產生方式如下:一、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二、學校推薦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三、其餘委員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遴派之代表擔任之。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或出缺後兩個月內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9 條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前項委員會各類成員之比例與產生方式如下:一、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二、學校推薦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三、其餘委員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遴派之代表擔任之。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或出缺後兩個月內

【用戶】賴以淨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9 條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前項委員會各類成員之比例與產生方式如下:一、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二、學校推薦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三、其餘委員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遴派之代表擔任之。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或出缺後兩個月內

【用戶】皮諾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大學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第 9 條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二個月內,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