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①「各級學校」、②「高級中等學校」、③「中等學校」、④「中小學」,以上各個用詞所包括學校類型,由最多到最少之排列順序為何?
(A)①②③④
(B)①③②④
(C)①④③②
(D)①④②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統計:A(84),B(89),C(705),D(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法規大意(核心法規分析)

用户評論

謝淑霞】評論

本條例所稱高級中等學校,指高級中學、職業學校;所稱中等學校,指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國民中學;所稱中小學,指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國民中小學

Judy Chen】評論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①第2條  本條例所稱各級學校,指大學、獨立學院、專科學校、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國民中小學、各級補習學校及各級特殊教育學校。→8類②第3條  本條例所稱高級中等學校,指高級中學、職業學校。→2類③第3條  所稱中等學校,指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國民中學。→3類④第3條  所稱中小學,指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國民中小學。→3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