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甲於某工廠任職已連續五年,如雇主因虧損要資遣甲,依法須於多久前
預告之?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A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勞動基準法 第 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