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勞動檢查法第 1 條為實施勞動檢查,貫徹勞動法令之執行、維護勞雇雙方權益、安定社會、發展經濟,特制定本法。勞動檢查法第 2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C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