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O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 乙得以物之性質,在交易上認為重要者為由,於發現錯誤後 1 年內,撤銷其錯誤之意思表示 更正:係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非發現錯誤後 1 年內(參民法第90條)B 乙依民法錯誤之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後,對於甲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更正:如果乙依88條撤銷其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依第91條對甲負賠償責任,惟因甲可得而知該畫為贗品,故依第91條但書規 定,乙無須對甲負賠償責任C 乙就該錯誤或不知情,沒有過失,其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 10 年而消滅 更正:依民法第90條,錯誤意思表示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並無經過10年之規定) VS民法第93條詐欺或脅迫之撤銷權,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
【用戶】娜比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A)乙得以物之性質,在交易上認為重要者為由,於發現錯誤後 1 年內,撤銷其錯誤之意思表示 (自意思表示後 民90)(B)乙依民法錯誤之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後,對於甲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甲可得而知,不用賠償 民91)(C)乙就該錯誤或不知情,沒有過失,其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 10 年而消滅 (自意思表示後,經過1年而消滅 民90)(D)乙不得依民法詐欺之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 (因為是用錯誤意思表示撤銷 正確~~ 民88)PS C 就是故意把你引導以為要用詐欺,後段10年是詐欺規定,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
【用戶】iiiiiiiiiimmm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不作為詐欺,原則上不構成詐欺 但如在法律上、契約上或交易習慣上就某事項負有告知義務者(如中古車行消極不告知),就有可能構成詐欺這裡可能要釐清的就是(D)到底是因為甲的單純不告知不構成詐欺還是因為超過1年所以不能選 PS詐欺是有可能跟意思表是錯誤發生競合的甲向友人乙以高價購買一古董花瓶,但後來發現該花瓶實際上乃是幾可亂真的贋品而為乙所知,則甲可以下列何種理 由主張撤銷? (A)物之性質錯誤 (B)表示錯誤 (C)動機錯誤 (D)詐欺 答案:A,D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100 年 - 100年 高考三級 [ 法制、公平交易管理、消費者保護 ]#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