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依據憲法第 170 條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此為下列何種解釋方式?
(A)立法解釋
(B)司法解釋
(C)學理解釋
(D)特別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3481
統計:A(2812),B(135),C(76),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jacks.shih已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對於樓上huanggg 大大的苦惱,茲提供下列解法:●立法解釋主要就是有「法」字。●文理解釋主要就是有「文」字。●體系解釋主要就是有「整」字。(完整-體)●歷史解釋主要就是有「資」字。(歷史-資料)考古題如下:30.下列關於歷史解釋方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答案D(A)得參考立法資料以探求法律條文之真意 (B)得參考法制史資料以探求法律條文之真意 (C)其立論基礎乃是由經濟與社會關係以及法律狀態,探求立法者所欲實現之政策目的 (D)此一解釋方法乃是對於法條之文義進行解釋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97 年 - 9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四等#468310.依據法律條文之字義或文義而為之解釋...

【用戶】Winwi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太感恩了!!超清楚的~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規定在法律條文,由法律條文所解釋,就是"立法解釋"。這個最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