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aria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D 可參考類似題~~~ 17 甲乙為夫妻,民國 99 年 9 月 9 日因個性不合而協議離婚,並為離婚之登記。甲離婚後,與丙結婚並為結 婚之登記。不料,3 年後乙發現甲乙之離婚登記因證人不合法致使該離婚無效,但甲丙均善意且無過失相 信甲乙之離婚登記為有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甲丙之結婚構成重婚,故無效(B) 因甲丙結婚無效,故甲乙婚姻仍為有效 (C) 甲丙婚姻有效 (D) 乙可撤銷甲丙之婚姻 答: 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該重婚仍為有效。
【用戶】BossKi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D)重婚雖屬無效,但重婚的雙方當事人善意無過失者,仍可成立有效婚姻D舉個例子: 甲 乙 為夫妻 甲失蹤7年以上 乙去聲請死亡宣告 數年後跟丙結婚 結果某天甲出現了乙 丙 雖然是重婚 但 雙方都是善意(不知情)+無過失=仍可成立有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