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⑸Payload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9659
統計:A(1087),B(662),C(866),D(214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 624 號--冤獄賠償法、法律之適用、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用戶】學習中的小出納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230 條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一、警察官長。二、憲兵隊官長、士官。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前項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前條之司法警察官。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第 231 條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一、警察。二、憲兵。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之職權者。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

【用戶】handover49

【年級】

【評論內容】(C)憲法明文規定- 無司法警察(官)之明文規定

【用戶】yabe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法官迴避之準用:檢察官、辦理檢察事務之書記官。 --- 無司法警察官刑訴法   第 26 條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關於推事迴避之規定,於檢察官及辦理檢察事務之書記官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級法院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檢察官及前項書記官之迴避,應聲請所屬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首席檢察官之迴避,應聲請直接上級法院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其檢察官僅有一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