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ce Shen】評論
D選項前段已經說明人民有「正當理由」請求作書面處分了,當然行政機關要符合人民的正當請求,應以書面方式為之囉。
【metaphor best】評論
D:錯在哪裡??
【蘇聖評】評論
第 95 條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