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甲開車搭載 A 女前往旅館從事性交易,甲購買 2 杯咖啡,在其中 1 杯摻入藥劑後,將摻入藥劑之咖啡遞給 A 女,A 女飲用後因藥效發作覺得頭暈,甲攙扶癱軟無力之 A 女進旅館房間休息,取走 A 女之皮包,內有現金等物,旋即駕車離去。甲成立何罪?
(A) 詐欺罪
(B) 竊盜罪
(C) 強盜罪
(D) 加重強盜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0),C(2),D(1),E(0)

用户評論

Eileen】評論

第 328 條 普通強盜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 330 條 加重強盜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加重要件:侵入住宅、毀越安全設備、攜帶兇器、結夥3然人、災害、車站(公眾運輸)

杜杜】評論

藥劑作為加重是在強制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