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行政處分廢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違法行處分之撤銷,旨在維護依法行政
(B)合法授益行政處分之相對人若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者,不得廢止
(C)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行政機關得依相對人申請,將其廢棄
(D)行政處分經廢棄後,可溯及既往或嗣後失其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2605
統計:A(350),B(5107),C(2117),D(1838),E(0)

用户評論

張維倫】評論

B11根本在亂回答,不要誤導別人好嗎

瓜瓜】評論

呃..這裡是討論版,大家又不是神...都是分享自學/聽課/上網找到的答案,寫上來大家互相參考討論,有對的答案也可能有錯的答案,你可以敘述錯在哪更能幫助不懂的人呢^^ 

Ya Wei】評論

21 關於行政處分廢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必須明瞭所謂廢棄係指撤銷及廢止的總稱 1.撤銷(違法)=原則朔及既往 例外向後失效 (行政程序法第118條參照) 2.廢止(合法)=原則向後失效 例外朔及既往 (行政程序法第125條參照)(A)違法行處分之撤銷,旨在維護依法行政 =如行政程序法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依法行政原則)是以將違法處分撤銷,旨在維護依法行政 故無疑問。(B)合法授益行政處分之相對人若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者,不得廢止 =合法授益處分 1.原則上不廢止 2.例外得廢止(行政程序法123條有5種事由)一、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

Crystal Tao】評論

第117條(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B選項有可能是從117第二款改的喔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行政處分違法,可將其撤銷。行政處分已經過時的話,可以將其廢棄。廢棄可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