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評論
罰鍰不得超過10萬元
【Messi】評論
不得超過十萬元,但是可以得規定連續處罰
【陳旻逸】評論
行政執行罰5000-30萬行政罰3000以下
【110年特考正取】評論
這題我用推理的不知道可不可以,我的推理是…
【楊育儒】評論
參考資料地方制度法第25條★★:★★★★ ...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26條(自治條例)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