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adia Ch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貳、 偵查中辯護人之權利 一、 受通知 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3點並補充:應以電話或書面通知辯護人。於訊問或詢問證人如被告在場時亦同。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4點規定通知的方式,準用告知被拘人家屬之規定。如以電話行之,應將告知人、受告知人之姓名、住址、電話號碼及告知之時間,記載於公務電話記錄表,層送檢察長核閱後附卷,如以書面行之,應將送達證書或收據附卷。二、 在場權 偵查中辯護人的在場權,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