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區段徵收範圍勘定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前項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多久?
(A)六個月
(B)一年
(C)一年六個月
(D)二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2535
統計:A(1),B(6),C(185),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土徵第37條 區段徵收範圍勘定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市實際需要,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前項禁止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