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甲因故懷恨 X,遂於傍晚攜刀侵入 X 家中,潛伏於 X 床下,擬乘機殺害,但是在 X 返家前就被發覺拿獲。前述情形,依最高法院見解,甲應成立下述何罪?
(A)殺人既遂
(B)殺人未遂
(C)預備殺人
(D)不成立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297
統計:A(31),B(759),C(1913),D(98),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是小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著手時間點,區分了【 預備 與 未遂】依照主客觀混合說:甲主觀上的計畫是要殺乙,在依照實質客觀說的立場判斷,甲躲在X家的行為對X生命法益未造成直接危險(X當時根本不在家),因此未達犯罪之著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