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關於憲法上規定人民「服兵役」的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得因信仰宗教而拒絕服兵役
(B)兵役法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然如修改兵役法規定女子要服兵役,並不違憲
(C)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處以刑事罰,此侵害人民居住 遷徙自由而屬違憲
(D)法律如對義務役士兵訂有不同之服役期限及地點規定,違反平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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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選項:J517: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即處以刑事罰,係為確保國防兵員召集之有效實現、維護後備軍人召集制度所必要。其僅課予後備軍人申報義務,並未限制其居住遷徙之自由,與憲法第十條之規定尚無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