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楊奇霖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自衛行為: 正當防衛 對於現時的不法侵害, 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且未逾越必要程度緊急避難: 避免他人或自己生命/ 身體/ 自由/ 財產上急迫之危險行為,行為為避免危險所必要
【用戶】Han17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你確定要撞小孩嗎?只怕你被家屬用道交條例「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咬死台灣的法律好棒棒ˊ_ˋ
【用戶】Ucg Tppu F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其實過失處罰需要符合,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上開題目如果是在省道或是快速道路那小孩家長就事情大條1.在省道或是快速道路上駕駛人應該不用注意旁邊會有人衝出來不應注意2.小孩衝出來時,車速高速行駛,也不能注意不能注意3.符合以上發生事故時,相對人也不能主張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