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謎】評論
無效之行政處分(重大瑕疵處分):(一)意義:自始、當然、確定無效(二)原因(行政程序法第111條):1.列舉無效原因(絕對無效原因):(1)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2)應以證書作成而未給與證書者(3)內容對任何人均不能實現者(4)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5)內容違背公序良俗者(6)未經授權而違背土地專屬管轄權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2.概括無效原因(相對無效原因):其他重大明顯瑕疵者
【旻洲】評論
a有效b補正有效c補正後有效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A)未告知救濟期間者 通知更正就好(B)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補正(C)內容有誤寫、誤算者 更正就好(D)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者 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