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下列何者並非迫使人民履行其行政法上義務之行政執行方法?
(A)直接強制
(B)即時強制
(C)代履行
(D)怠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5061
統計:A(138),B(4056),C(411),D(3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對於行政上強制執行不服聲明異議後,得否進一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警察行政法

用户評論

令狐八面】評論

第36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Yen Long Lee】評論

行執法參閱第二章~第三章條文~

陳炫宗】評論

即時強制並無法律上義務的產生

Lai Jane】評論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1間接執行  代履行(能由他人代履行者) 怠金(不能由他人代履行者,五千—三十萬)  2直接執行 扣留,拆除……  間接優先原則即時強制:行政機關未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