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公開發行公司應建立財務、業務之內部控制,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多久,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
(A)三個月內
(B)四個月內
(C)五個月內
(D)六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曾凱琳】評論

證卷交易法第 14-1 條 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及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應建立財務、 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主管機關得訂定前項公司或事業內部控制制度之準則。 第一項之公司或事業,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 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