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A)第 229 條詐術性交罪以詐術使男...
【移民Ellyn】評論
最高法院 98 年度台上字第 3312 ★ ...
【33】評論
只要違反意願(強迫)就構成強制性交
【一個人】評論
第 228 條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非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