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內政部移民署對外國人作成暫予收容處分,收容期間屆滿前,內政部移民署認有續予收容之必要者,應如何處理?
(A)向行政法院聲請續予收容;不服法院裁定者,提起抗告
(B)由內政部移民署作成續予收容處分;不服處分者,依序提起訴願、撤銷訴訟
(C)由內政部移民署作成續予收容處分;不服處分者,向行政法院提起收容異議;不服法院裁定者,提起抗告
(D)向行政法院聲請續予收容;不服法院判決者,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0448
統計:A(684),B(184),C(315),D(157),E(0)
用户評論
【Novia Yeh (已上】評論
對法院裁定不服--10日抗告,一次機會對高院判決不服--20日上訴,2次機會(2.3審)終局裁判有瑕疵--30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