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 Ying Cho】評論
§156 VII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或公司所需之技術抵充之;其抵充之數額需經董事會通過,不受第二百七十二條之限制。
【音樂能美化心靈】評論
股東會為意思決定之機關。董事會為意思執行之機關。
【Liu MinGin】評論
樓上第40題的最佳解貼了。前半段的董事會普通決議。※董事會之決議:除法定由股東會決議之外,皆由董事會決議之:①普通決議:1/2董事出席,出席董事1/2同意。如:§29Ⅰ第三款: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三、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156Ⅶ: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或公司所需之技術抵充之;其抵充之數額需經董事會通過,不受第二百七十二條之限制。②特別決議:2/3董事出席,出席董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