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關於「偵查中」被告羁押權的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僅限法官得核准羈押
(B)檢察官認為無羁押必要,得逻命具保責付等措施
(C)司法警察官亦得向法宣聲請羈押
(D)如檢察官請撤銷押,法官應撤銷羁押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yamoler Teac】評論

X(C)司法警察官亦X得向法官聲請羈押→由檢察官向法官聲請羈押O(A)僅限法官得核准羈押O(B)檢察官認為無羈押必要,得逕命具保責付等措施O(D)如檢察官聲請撤銷羈押,法官應撤銷羈押第101條(羈押~要件1)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但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檢察官應到場敘明理由,並指明限制或禁止之範圍。  第一項各款所依據之事實、各項理由之具體內容及有關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但依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經法院禁止被告及其辯護人獲知之卷證,不得作為羈押審查之依據。  被告、辯護人得於第一項訊問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Fen】評論

(A)僅限法官得核准羈押(o)法官保留原★:...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