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旻叡】評論
美國心理學者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認為自我包括「客體我」(self-as-known,或譯作「被認知的自我」)及「主體我」(self-as-knower,或譯作「認知者的自我」)。「主體我」是個體能經驗、知覺、想像、選擇、記憶和計劃的主體。「客體我」後來心理學者稱之為自我觀念,是經驗與意識的主體,由物質我(The material me)、社會我(The social me)和精神我(The spiritual me)三部分組成。其中物質我部分,詹姆斯認為身體是每個人的物質我最內層的部分,其次是衣物,再次是親族、家庭,其下尚有財產、創造物。社會我部分,一個人從親友所獲得的名聲、榮譽,就是社會我的內涵,亦即社會我是得自團體的認可。任何人都有無數的社會我...
【金西瓜】評論
請高手解釋"形上我"意義
【JEREMY65】評論
形上學是指通過理性的推理和邏輯去研究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