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u Lin】評論
不成文憲法是指中央政府權利義務並沒有集合成一部單獨的憲法法典,不成文憲法存在於習慣、法院判例、制定法或若干憲法性文獻中。現有國家採用不成文憲法 [編輯]英國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紐西蘭
【巴德】評論
英國的大憲章是不成文憲法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這題超「粗」大陸法系(羅馬法系) 德 成文法海洋法系(英美法系) 英 不成文法法學基本概念
【李逍遙】評論
◎19 請問下列那個國家早期是以不成文法為主要的法源? (A)英國※【成文法(制定法)】====(Ⅰ)【大陸法系】之主要法源。(Ⅱ)由有民意授權的「立法機關」『制成文書典籍(成文法典)』,並「經過一定程序公布」的法律,有一定流程。(Ⅲ)優點~「有所依循」。缺點~「修改困難」。EX:【台灣、美國】。※【不成文法(非制定法)】====(Ⅰ)【英美法系】之主要法源。(Ⅱ)『沒有制定成一部法典』,卻具有效力的法律。依照「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Ⅲ)優點~「修改容易,適合時代潮流」。EX:【英國】。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這題超「粗」大陸法系(羅馬法系) 德 成文法海洋法系(英美法系) 英 不成文法法學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