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 Boo】評論
第 一 節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 10 條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第 二 節 地方性公民投票第 27 條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今年必上】評論
第 十 條 第二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D選項建議改成萬分之一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 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之多少比例以上?(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五 (C)千分之一 (D)千分之五修改成為3 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之多少比例以上?(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五 (C)千分之一 (D)萬分之一
【Little Fang】評論
2017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大幅降低公投限制,提案門檻從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5/1000調降到1/10000;連署門檻則從5%降到1.5%;通過門檻則從選舉人總數1/2降為1/4,且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7]。
【游禮安】評論
請問新公投 的法案已經正式試用了嗎
【相信事在人為】評論
1.提案門檻:降為最近一次總統選舉的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