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土地被徵收之人民,對需地機關核定之徵收補償金金額不服時,應提起何種救濟?
(A)訴願、撤銷訴訟
(B)訴願、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之訴
(D)給付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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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Debbie】評論

土地徵收之救濟途徑1.拒絕徵收→撤銷訴訟(...

陳無名】評論

先定性「需地機關核定之徵收補償金金額」...

】評論

參考資料來源:網址最高行政法大法庭6月12日作成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裁定主文為:「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對徵收補償價額不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為維持原補償價額之查處,如有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其訴訟種類應為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課予義務訴訟」

Chi (112金榜題名)】評論

[比較]-對核定之土地金額不服:課予義務訴訟-對行程法的撤銷、廢止之補償金額不服:一般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