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C,D
統計:A:110,B:25,C:120,D:103,E:52
難度:非常困難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記憶口訣:內外公公幣、書劵毒海自欺→領域外犯罪,適用之第5條(保護主義、世界主義~國外犯罪之適用)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十一、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下列何者有我國《刑法》之適用?V(A) 3人以上的集團在波蘭犯詐欺罪→加重詐欺罪 X(B)在泰國施用毒品罪→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第 7 條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V(C)公務員在越南犯《刑法》第121條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瀆職罪第 6 條→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十四條之瀆職罪。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 V(D)在日本犯《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書劵毒海自欺→偽造文書罪。 X(E) 3人以上在菲律賓犯剝奪行動自由→內外公公幣、書劵毒海自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