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法院應諭知不受理判決?
(A)曾經判決確定者
(B)時效已完成者
(C)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D)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5184
統計:A(124),B(72),C(57),D(796),E(0)

用户評論

喵言喵語】評論

(A).(B).(C) 刑訴§302免訴判決 免訴判決口訣:免費卻大碗(免廢確大完)(D) 刑訴§303不受理判決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52條 (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六、被告死亡者。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八、行為不罰者。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十、犯罪嫌疑不足者。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 第一章公訴 第一節偵查 相關法條

胡愛晏】評論

判、效、大、廢 (免笑胖太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