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護照撤銷廢止情形 護照條例§25(A)加★★★...
【TTTTZ】評論
補充:(D)護照是偽造——扣留(§24.2)+...
【蕭瑜亭】評論
第 25 條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一、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三、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五、喪失我國國籍。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