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有關取得大陸地區戶籍或護照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B)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者,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C)臺灣地區人民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不得參選公職人員
(D)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者,其在臺所欠繳之稅款仍應繳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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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1030959(普考上岸】評論

兩岸關係條例第 9-1 條(A)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B)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C)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D)責任及義務<納稅>,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1★ ...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第 9-1 條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