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得經內政部核准,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事由,不包括下列何者?
(A)在大陸地區取得戶籍
(B)為外國人之配偶
(C)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
(D)由外國籍父母監護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中華民國領域外生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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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評論

A不用內政部許可,直接喪失。臺灣地區與大...

Cecilia Ho】評論

參國籍法第11條:中華民國國民有...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國籍法 第 11 條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