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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74 條依前條公告之事項如發現有錯誤或遺漏時,登記機關應於公告期間內更正,並即於原公告之地方重新公告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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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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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第74條依前條公告之事項如發現有錯誤或遺漏時,登記機關應於公告期間內更正,並即於原公告之地方重新【公告15日】。第73條前條公告,應於主管登記機關之公告處所為之,其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登記為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之姓名、住址。二、土地標示及權利範圍。三、公告起訖日期。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得提出異議之期限、方式及受理機關。第72條登記機關對審查證明無誤之登記案件,應公告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