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試述 Selye 的「壓力的一般適應症候群」,(10 分)及說明壓力對健康的影響,(10 分)又個人要如何紓解生活中的壓力。(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5111
統計:A(3040),B(118),C(93),D(7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勘驗與搜索、第 40 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

用户評論

【用戶】娃娃醬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43 條前二條筆錄應由在場之書記官製作之。其行訊問或搜索、扣押、勘驗之公務員應在筆錄內簽名;如無書記官在場,得由行訊問或搜索、扣押、勘驗之公務員親自或指定其他在場執行公務之人員製作筆錄。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383條 (答辯書之提出)他造當事人接受上訴書狀或補提理由書之送達後,得於十日內提出答辯書於原審法院。如係檢察官為他造當事人者,應就上訴之理由提出答辯書。答辯書應提出繕本,由原審法院書記官送達於上訴人。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256條 (再議之聲請及期間)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但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處分曾經告訴人同意者,不得聲請再議。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得聲請再議者,其再議期間及聲請再議之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應記載於送達告訴人處分書正本。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之處分者,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並通知告發人。刑事訴訟法 第 256 條 相關法條 刑法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29 下列何者屬於非公務人員製作之文書? (A)裁判書(B)訊問筆錄(C)自訴狀(D)搜索、扣押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