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請說明執行海面遇難目標之搜索,以艦艇搜索時應注意事項為何?(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9853
統計:A(121),B(1905),C(141),D(2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為行為期間,其由法律所規定者,謂之法定期間。、不服再議後之交付審判、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用戶】陳彥樺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法定期間:為行為期間,其由法律所規定者,謂之法定期間。如:上訴期間為10日(刑訴 349)、抗告期間為5日(刑訴 406)、聲請再議期間為7日(刑訴 256 I)。訓示期間:係為監督公務員執行職務而設,如宣示判決期間(刑訴 311)、交付裁判書原本期間(刑訴 226),其遲誤僅生廢弛職務之行政懲戒問題而已,不生違法問題,有係就訴訟關係人為訴訟行為而設,如提出答辯書期間(刑訴 383)、添具意見書期間(刑訴 385),其遲誤亦不生失權效果。...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383條 (答辯書之提出)他造當事人接受上訴書狀或補提理由書之送達後,得於十日內提出答辯書於原審法院。如係檢察官為他造當事人者,應就上訴之理由提出答辯書。答辯書應提出繕本,由原審法院書記官送達於上訴人。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385條 (卷宗及證物之送交三審)除前條情形外,原審法院於接受答辯書或提出答辯書之期間已滿後,應速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交第三審法院之檢察官。第三審法院之檢察官接受卷宗及證物後,應於七日內添具意見書送交第三審法院。但於原審法院檢察官提出之上訴書或答辯書外無他意見者,毋庸添具意見書。無檢察官為當事人之上訴案件,原審法院應將卷宗及證物逕送交第三審法院。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384條 (原審法院對不合法上訴之處置-裁定駁回與補正)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其上訴權已經喪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